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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市切实加强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后续监管

近日,宿迁市林业局根据《江苏省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核发下放后续监管实施办法》要求,切实加强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后续监管,切实保护森林资源。

一是无缝对接,做好权力承接工作。宿迁市有木材加工经营企业3000多家,是木材加工经营大市,也是行政权力审批改革先行试点城市。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126项行政审批项目通知》出台后,宿迁市林业局按照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调整的要求,提请市政府将省政府下放的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、出林区木材运输证核发等审批事项下放,由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行使。为做到市县审批权力无缝对接,市林业局针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可能出现的问题,将木材加工经营许可等审批事项办理依据、有关要求印发成文,要求各县(区)林业主管部门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,制定细致的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,确保衔接到位。据统计,全市2016年已经核发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27份。